【发布单位】 质检总局
【发布文号】 国质检监函〔2017〕56号
【发布日期】 2017-02-07
【生效日期】 2017-02-07
【效 力】
【备 注】
【发布文号】 国质检监函〔2017〕56号
【发布日期】 2017-02-07
【生效日期】 2017-02-07
【效 力】
【备 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7年在上海自贸区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试点的请示》(沪质技监监〔2017〕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在上海自贸区推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省级发证“一企一证”制度,推进获证企业到期延续直接发证,探索取消企业审查中产品检验环节等改革试点工作。
二、请你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管理,积极争取市人民政府支持,通过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推动你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取得实效。
三、在改革工作中,要注意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形成期待改革、支持改革、鼓励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在改革中取得的成效、形成的经验及时报总局。
质检总局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