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检中元宵食品(以铅、过氧化值、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等添加剂为主)、蔬菜及蔬菜制品(以甲拌磷、对硫磷等农药为主)、餐饮具(以大肠菌群为主)、水产品(以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物、氯霉素为主)等产品全部合格。
不合格的4批次食品里,还包括:不合格蛋饺莴笋菜心1批次,检出大肠菌群超标,由苏州味中味餐饮有限公司生产,规格是散装称重;不合格长豇豆1批次,检出克百威(农残)超标24倍,在高新区枫桥滨河路德欧福超市店包装称重销售;不合格桂花冬酿酒1批次,由苏州市相城区金诚酿酒厂生产。
针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相关部门组织了现场指导,帮助生产经营企业完善管理,不断提高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对不合格食品和相关产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正月十五元宵节即将来临,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选择正规消费场所。最好到正规商场、超市、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场所购买元宵。
二、仔细查看外包装。袋装食品要看是否密封完好、无黏结、无破损和变形。散装元宵要看标签标注是否齐全规范,是否明确保质期和生产日期以及颜色外观是否新鲜。速冻元宵一定要注意查看产品的标签,除了常规的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净含量和配料表等要求外,还应标明存放条件、使用方法等。
三、适量购买。元宵黏性高,不易消化,不宜过量食用。对于肠胃功能不佳的患者、老年人、小孩子,食用元宵时应特别留意。
四、索要和保存购物凭证,以便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31电话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