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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市场局积极部署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 专项检查工作

   2017-02-08 中国食品网5550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净化婴幼儿乳粉市场,保障大宝二宝们饮食安全,望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新年伊始,积极部署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规范
       为进一步净化婴幼儿乳粉市场,保障“大宝二宝们”饮食安全,望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新年伊始,积极部署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
 
       该局根据本地只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没有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要求、实施步骤、治理重点、检查措施,并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一、要求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标签标识开展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二、要求检查人员在查看标签的内容时要具体仔细:1、查看产品名称。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标签标识应真实、准确,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2、查看原辅料来源标示,原辅材料不得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等模糊信息;3、查看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其标注方式应按照GB13432—2013及其他有关要求进行标示;4、查看标示内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标签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应当载明的事项;5、查看含量声称,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不应在产品配方中含有的物质,不得以“零添加”“不含有”等字样强调;6、查看功能声称,标签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7、查看标签中存在的夸大、误导或未经证实的其他方面问题,以及标签上不得使用“人乳化” “母乳化”或近似术语表达。三、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标签标识,保证包装完好,并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销售的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应当有中文标签;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同时,该局将主动公开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监督检查进展情况以及查处的案件信息,及时通报工作中发现的风险信息和隐患问题,引导正确消费,并开通举报投诉邮箱及电话,欢迎广大公众参与监督,举报电话:12315、12331。望江市场局 汪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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