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局工作检查组重点对酒类经营户主体资格、采购索票索证与保存、台账登记,《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落实及是否在显著位置明示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标识等进行了细致检查,并对经营者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讲。同时要求业户诚信守法经营,要通过对索票索证的保存与台账登记情况的检查,查清酒类商品经营户的进货渠道、销售去向,从源头上确保百姓“酒瓶子”安全。按照《
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经营者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酒一律查封,禁止销售。截至目前,检查大中型超市30余家,各类食品店320户次。
鹤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将加大对酒类商品的整治力度,保持酒类安全高压态势,对酒类安全隐患零容忍,对酒类经营违法行为一律从重从严处理,确保百姓“酒瓶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