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由灞桥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并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二十余名群众旁听庭审,同时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庭审直播和微博图文直播。
被告人张某自2012年开始,在灞桥区席王路经营“龙耀小肥牛火锅店”,为吸引顾客,张某于2016年3月起,在其自制的火锅底料内添加罂粟壳。2016年7月7日,灞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其火锅底料进行抽样检验,其中罂粟碱含量超标。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关系到群众的餐桌安全,关乎百姓的切身利益,选取此案在春节过后第一天开庭,也体现了陈学义院长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该案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环节,法庭查明了该案的犯罪事实,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忏悔。案件将择期宣判。
“院庭长办案,是优质审判资源的回归”,2017年将是灞桥法院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年,灞桥法院将以“新春第一庭”为起点,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不断推进司法公开,增强司法公信力,使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