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席上的这名女子彭某今年47岁,之前跟丈夫在西安市未央区三桥附近的村子里租了间铺面售卖蔬菜水果。可在去年七月份,被告人彭某为了牟取更多利益,想到了卖酒,但她卖的酒,却是自己私自灌装售卖的假酒。
公诉人:“从饭店回收”西凤“牌白酒酒瓶、包装盒、并购买”西凤“酒瓶扣、封口商标卡片等包装材料,将低价购得的”沱牌“低价白酒灌装入回收的酒瓶内以冒充”西凤“白酒,贩卖牟利。”
虽然这样来钱快,可彭某的发财梦没做多长时间就被公安机关抓获了。2016年8月22号,民警巡逻至彭某的店铺时,发现彭某的店出售假冒西凤酒,并在彭某的店内查获了假冒的西凤酒282瓶,包括大量回收的白酒包装材料。
公诉人:“经陕西西凤营销有限公司打假办公室对公安机关查获的282瓶白酒进行鉴定,均系假冒”西凤“商标产品,扣押的假冒”西凤“酒系列产品包括包装材料共计价值65746元。”
公诉人指控被告人彭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告人彭某说,她从来没有上过学,这种造假的方式也是无意中听人提起的,听说这是暴利,经过包装后一瓶至少能赚100多块,彭某就动了心,于是她批发了大量廉价白酒。
被告人彭某:“一瓶批发价是5块多。就是在那洗,洗过之后,再用那个白酒一涮,涮净后,再把白酒灌进去。”
审判长:“食品安全向来事关百姓生命健康,假冒注册商标,以次等白酒冒充优质品牌白酒,不仅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危害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更是欺骗消费者的失信行为。”
经过法庭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后,法庭休庭,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