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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喜润:可参照香港经验制定云南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2017-01-20 大公网9150
核心提示:  香港广昌隆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喜润在云南采购食品多年,云南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他向大会提交的提案建议,云南可参照香港制
   香港广昌隆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喜润在云南采购食品多年,云南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他向大会提交的提案建议,云南可参照香港制定食品安全的法律监督体系,以更好的保护广大人民的食品安全,同时有助于云南农产品“走出去”。
 
  他说,食品安全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食品安全工程是最大的民生工程。云南省近几年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情况整体上比较良好,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他针对此提出了自己的三点建议,一是参照香港制定云南省食品安全法律监督体系。云南省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和规章,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云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二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严格食品安全法律责任。他说,香港法律中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责任主要是刑事责任,“即属犯罪”常见于香港食品安全的法律规定中。如在《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食物安全条例》中,对售卖不适宜人类食用的食品,或违反食品进出口登记及保存记录的行为均规定了相应的罪行和所负的刑事责任无疑,这种严格的法律责任规定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遏制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为着食品安全的考虑,云南完全可以借鉴这些做法。三是要进行风险管理。在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风险评估已经成为了制定食品安全标准、设定技术法规的必要手段。在云南省,应该对风险评估的数据进行合理使用,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预警,做到早防范、早准备,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加强应急处理能力。
 
  他最后还认为媒体在加大相应的食品安全法规宣传力度外,也需要对违规违法的企业进行报道,加强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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