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定重点领域,下重手出重拳
为了让“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取得预期实效,市食药监局专门制定下发了《无锡市食品药品稽查“百日会战”工作方案》,明确“百日会战”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打击重点和具体要求,细化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坚持“工作有目标、监督有记录、查处有案卷、举报有回音”。同时,要求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结合辖区实际,突出重点、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统筹协调执法力量,特别是强化稽查部门和业务处室的分工协同配合,整合优化形成联合打击合力。
在专项行动中,稽查人员锁定重点领域“重拳出击”。在食品方面,突出无证生产经营、使用过期、劣质食品原料、“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五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过期及篡改保质期食品等行为。严打违法使用地沟油的行为;严打地下黑工厂、黑作坊和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在药品环节,严厉打击假冒知名品牌药品、使用化工原料投料、非法回收药品、挂靠经营、擅自变更生产工艺、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中药材中药饮片掺杂掺假、染色增重,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非法使用、经营掺杂掺假、染色增重中药材中药饮片等违法犯罪行为。
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全市食药监管系统始终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打假工作准确定位不跑偏。坚持“以案件领衔,靠案件支撑,用案件说话”的理念,实现对食品药品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二是坚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不动摇。始终坚持全市稽查工作“一盘棋”的格局不变,把查处假冒知名品牌案件摆在突出位置。三是坚持深挖大案要案不手软。始终将大案要案查办作为稽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发现线索不放过,通过小案挖大案,坚持做到追根溯源、不惜代价、一查到底。
深挖大案要案,打假保名牌
全市食药监管系统坚持日常监管与打击整治并重,把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总结出“抓大案、带小案,查小案、挖大案”延伸排查机制,联合各级公安机关成功查办了一批危害比较严重、性质比较恶劣、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案件。新吴局联合公安机关查办了“5.7”生产销售假冒德芙等品牌巧克力案;江阴局联合公安机关查办了陶某生产销售假药案;梁溪局联合公安机关查办的叶某等销售假药案被公安部挂牌督办。
在打击制售假劣酒类违法行为中,为切实提高打假成效,市局以及各市(县)区市场局主动联系各知名酒类厂家在无锡的打假部门,沟通信息,强化合作,联合开展打假行动。市局针对今年以来市场上举报“牛栏山”假酒多发的情况,联系“牛栏山”酒业无锡打假部门,对无锡市场上“牛栏山”假酒现象进行研究分析,及时将真假酒鉴别要点和可疑的假酒涉案线索提供给市(县)区市场局用于针对性检查。惠山局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可疑产品,邀请酒类产品生产企业的专业人士前往现场鉴定,共发现假冒酒类产品12批,同时对本地生产企业出品的酒类产品、部分知名企业酒类产品随机进行抽样检查。
整治中食药监部门积极与公安部门合作,合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宜兴局与公安密切配合,根据群众举报联合查获了两起以低档酒冒充高档酒的假酒生产销售窝点,现场查获一批假冒的五粮春、洋河等名酒以及包装、防伪标志及制假工具,货值金额达200余万元,目前公安部门已正式立案调查。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提高识假辨假能力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减少假劣药品和非法行为生存的空间,市食药监局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强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食品药品辨假识劣便民服务活动,提高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增强人民群众认知违法行为和自我防范意识。一是积极派人参加“12331”、“12315”、“12·4法制宣传日”主题宣传服务活动,散发宣传材料70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投诉上百人次。并在社区科普宣传站橱窗内张贴宣传海报,向社区群众免费发放宣传手册及编印的食品药品知识宣传手册,提高群众认知度。二是做好投诉举报工作。投诉举报工作既是了解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诉求,也是及时发现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有效途径。加强对各类投诉举报信息的筛选排查和分析研判,做到投诉举报工作与稽查工作的无缝衔接,实现投诉举报工作对稽查工作的支持作用。截至目前,接待群众投诉举报2070起,其中来人来电121起、来信89封,通过举报专用系统共接收省级“12331”办件1759件、市级“12345”办件101件、来电咨询1000余个。三是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主动曝光了一批严重违法企业,起到“打击一点,震慑一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