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组织执法力量对辖区内白酒经营者开展专项检查,共发现4家商户存在涉嫌销售侵权白酒的行为。在经营现场,共发现标有“贵州茅台”、“天之蓝”、“海之蓝”、“芦台”、“五粮液”等注册商标的白酒236瓶,货值金额10万余元。经商标权利人现场鉴定,上述白酒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白酒予以扣押并对商家予以立案调查。
春节临近,场监管部门针对市场侵权白酒易发多发的情况,加大对侵权白酒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有诉必接、有举必查,切实维护节日白酒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