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今年30岁,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刑满释放后,2016年9月,徐某在西夏区平吉堡租房作为生产销售假盐的窝点,购买生产设备,多次从一男子手中共购买30多吨工业盐及标有加碘食用盐塑料包装袋等,并以每天150元的价格雇佣徐某某、宋某某等人(均取保候审)对工业盐进行加工分包,然后向银川周边地区销售。2016年11月,自治区盐业管理局接到举报后向公安机关报案。银川市公安局环保分局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即对该窝点进行搜查,当场查获已生产未销售的以工业盐为原料加工分装的有害盐30吨及生产设备等,犯罪嫌疑人徐某随后被抓获归案。经检验鉴定,抽检食盐样品中碘含量为0,且均含有亚硝酸盐成分。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查办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