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为保障元旦、春节期间全省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了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等4类年货食品共计210批次。
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产品信息如下:
标称为广东雄发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sugan”牌梅心棒棒糖(120克/袋)检出不得使用的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钠计)。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添加到食品中可增加甜度。然而甜蜜素有致癌、致畸、损害肾功能等副作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禁止将甜蜜素用于棒棒糖。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资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同时,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按照有关规定,将不合格情况第一时间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了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