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员会上,《昆明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正式下发。
方案明确,主要食品及专供婴幼儿、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使用明令禁止的高毒剧毒农药、兽药情况得到有效控制。市、县两级独立设置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加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并在乡镇(街道)设立食品安全监督派出机构。
全市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全面纳入监管范围。建立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以小饭桌为代表,把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实施监管全覆盖。同时,要求企业通过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实行电子追溯;强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实现电子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