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在成品库房随机抽取了一批次枣花蜂蜜,同时抽取原料冷库中储存的枣花蜂蜜原料,将两瓶放在一起比较,检查人员对两者进行色泽和感官品鉴的比较,发现枣花蜂蜜的成品和原料差异较大。花汇宝蜂业负责人表示,实际生产中在枣花蜂蜜中掺入了荆条蜂蜜,但事实上,荆条蜜的价格比枣花蜜贵,检查组认为这种解释不合常理。
另外,检察人员发现,花汇宝蜂业于2016年4-6月期间,连续将配置的6批次蜂蜜样品送往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测,而且仅检测各种糖浆的含量,检查组怀疑花汇宝蜂业涉嫌制作“指标蜜”。花汇宝蜂业负责人表示,样品送检是为了对原料把关,但检查组认为该公司在样品送检时,只检测各种糖浆含量,而不检测微生物、药物残留等含量,这种情况也不合常理。
针对国家食药监总局检查组查出的问题,江西省食药监局已责成南昌市食药监局要求花汇宝蜂业进行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在生产蜂蜜过程中掺假等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