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30日,珠海检验检疫局拱北办事处工作人员在入境旅客行李中截获10斤“何首乌”,因其具有传播疫情的风险,且该旅客未办理相关检疫审批手续,工作人员已依法对该物品做出销毁处理决定。
据悉,这株带土“何首乌”长约40厘米、宽约27厘米、重为5.3公斤,外观酷似人形,购于澳门,旅客拟携带入境供亲人作黑发药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有繁殖能力的植物、土壤属于禁止进境物品。为进一步确定该物品携带病虫害情况,检验检疫人员进行了现场检疫,在对物品块茎解剖时发现该物品块茎切面颜色偏白、质地松脆,而真正的何首乌切面有异型维管束环列,形成云锦花纹,质地坚实。在进一步解剖后,工作人员发现其内部另有玄机,此“何首乌”实为蓼科植物何首乌的茎藤与套模具生长的薯蓣科植物块茎拼接而成,并非真正的何首乌,也不具备何首乌的药用价值。
据检验检疫工作人员介绍,很多旅客在境外旅游购物时常会陷入一些套路,认为境外物品品质更值得信赖,以致在购物时不加分辨,购买的物品以次充好,甚至是假货。对此,珠海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出入境旅客,出境前应主动了解携带物检疫规定,避免携带禁止进境物品进境,以免疫情随携带的物品传播入境危害国家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