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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12月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分析情况的公告

   2017-01-04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650
核心提示:  2016年11月21日至12月20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年度计划,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20大类7581批次
  2016年11月21日至12月20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年度计划,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20大类7581批次食品进行了抽检监测,现将分析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6年11月21日至12月20日共抽检监测7581批次样品,其中合格7421批次,不合格160批次,样品不合格率2.11%。
 
  二、监督抽检结果分析
 
  (一)各类食品监测情况。从样品检测的总体情况来看,本月所抽检的调味品、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合格率为100%。通过对抽检数据的分析,我省此次抽检的食品中,水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检出不合格率较高,不合格率分别为23.08%、12.24%、9.82%。(详见下表)
 
  各类食品监督抽检情况

序号

食品类别1

监督抽检样品

总量2(批次)

不合格样品

数量3(批次)

不合格率4

备注

1

粮食加工品

6

0

0.00%

2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294

36

12.24%

3

调味品

107

0

0.00%

4

肉制品

254

9

3.54%

5

乳制品

257

0

0.00%

6

饮料

15

2

13.33%

7

方便食品

0

0

/

8

饼干

0

0

/

9

罐头

0

0

/

10

冷冻饮品

0

0

/

11

速冻食品

1

0

0.00%

12

薯类和膨化食品

20

1

5.00%

13

糖果制品

0

0

/

14

茶叶及相关制品

4

0

0.00%

15

酒类

228

9

3.95%

16

蔬菜制品

17

2

11.76%

17

水果制品

78

18

23.08%

18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79

0

0.00%

19

蛋制品

0

0

/

20

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0

0

/

21

食糖

0

0

/

22

水产制品

0

0

/

23

淀粉及淀粉制品

112

11

9.82%

24

糕点

30

2

6.67%

25

豆制品

0

0

/

26

蜂产品

2

0

0.00%

27

保健食品

0

0

/

28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0

0

/

29

婴幼儿配方食品

0

0

/

30

特殊膳食食品

0

0

/

31

餐饮食品

1676

15

0.89%

32

食用农产品

4399

55

1.25%

33

食品添加剂

2

0

0.00%

34

其他5(请在备注标注类别)

0

0

/

合 计

7581

160

2.11%

(二)各环节抽检情况。生产环节共抽检样品720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42批次,不合格率5.83%;流通环节共抽检样品4767批次,其中不合格106批次,不合格率2.22%;餐饮环节共抽检样品2094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12批次,不合格率0.57%。

三、抽检食品主要不合格及问题项目危害分析

(一)2016年12份抽检食品主要不合格项目(详见下表)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不合格项目分布表

食品品种

不合格项

问题项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溶剂残留量(1),过氧化值(12),酸值/酸价(KOH)(15),苯并[a]芘(14)

硬脂酸(3),芥酸(1),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4),棕榈酸(2),花生一烯酸(2),亚油酸(5),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22),油酸(6),亚麻酸(8)

肉制品

金黄色葡萄球菌(1),菌落总数(2),苯甲酸(2),山梨酸(4),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2),大肠菌群(3)

鸭源性成分鉴定(2),猪源性成分鉴定(4),羊源性成分鉴定(3),牛源性成分鉴定(1)

饮料

铜绿假单胞菌(2)

薯类和膨化食品

大肠菌群(1)

酒类

甲醇(2),酒精度(6),糖精钠(2),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1)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4),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18)

蔬菜制品

二氧化硫(2),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1)

水果制品

苯甲酸(3),二氧化硫残留量(16),菌落总数(3),防腐剂加和系数(1)

淀粉及淀粉制品

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10),霉菌(1)

糕点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2),纳他霉素(2)

餐饮食品

霉菌计数(1),蒂巴因(3),罂粟碱(1),吗啡(2),铬(1),可待因(1),总铬(1)

食用农产品

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3),氯菊酯(1),恩诺沙星(6),毒死蜱(34),腐霉利(6),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7)

现制现售食品

糖精钠(1),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2),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1),二氧化硫(3)


  (二)主要不合格项目危害分析:
 
  1、二氧化硫残留量: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和防腐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可能二氧化硫的残留。除GB2760规定使用的范围和限量外,均无超范围和超量使用该食品添加剂。可能在食品的加工过程中,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亚硫酸盐等漂白剂,以达到漂白和防腐的作用,从而导致产品中二氧化硫残留超标。不合规定使用二氧化硫也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经口摄入二氧化硫的主要毒性表现为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此外,也会影响钙吸收,造成机体钙丢失。
 
  2、酸值/酸价(KOH):是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的品质指标。指中和1克脂肪中的游离脂肪酸所需的氢氧化钾的毫克数。食用油中的油脂在空气中会被氧气氧化,产生油脂酸败。油脂在储存运输过程中,如果密封不严、接触空气、光线照射、以及微生物及酶等作用,会导致酸价升高超过卫生标准,严重时会有哈喇味。在一般情况下,酸价略有升高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如发生严重的变质哈喇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腹泻并损害肝脏。
 
  3、苯并[a]芘:苯并芘又名3,4-苯并芘,是一类对人或动物有强致癌作用的食品污染物。食物中的苯并芘主要来自有机物的燃烧,如煤、汽油、木材等燃烧后可产生大量的苯并芘,经大气污染地面和食物;其次高温烧烤、熏制食品也能产生苯并芘并污染食品;另外包装材料用的石蜡,涂料用的沥青中也含有苯并芘,在接触食品时污染食品。苯并芘对消费者健康造成的主要危害就是对人的强致癌作用。它可诱发人类的食管癌、胃癌,如经空气吸入还可诱发肺癌。
 
  四、不合格原因分析
 
  (一)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防腐剂(苯甲酸)、增色剂(柠檬黄)、甜味剂(甜蜜素)为限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检验结果显示超过国家标准限量要求,主要是生产经营者对法规、标准认知度不够或者存在主观故意,为延长保质期或提升产品感官品相口感,违反规定滥用食品添加剂。
 
  (二)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超过标准限量。农药残留是农药使用后一个时期内没有被分解而残留于水果、蔬菜等食用农产品中,进入粮食、蔬菜、水果、鱼、虾、肉、蛋、奶中,造成食物污染,危害人的健康。养殖环节用药不当是产生兽药残留的最主要原因。长期食用兽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后,当体内蓄积的药物浓度达到一定量时会对人体产生多种急慢性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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