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食药局获悉,元旦前夕,业主王某主动到老河口市食药监局交纳罚款4000元。据悉,此案为襄阳市首例未经许可入网经营食品案。
老河口市食药局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前不久,该局接到襄阳市局转办的电话举报,称中山路一小餐馆无证经营,投诉人要求及时处理并回复处理情况。
该局当即派出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经查:店主王某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主要经营热食类食品制售,该店接受网络订餐并在店内进门处明显位置张贴有“美团网”外卖宣传单和“微信”、“支付宝”二维码支付等。该店进行网络销售但食品经营许可证未注明“网络销售”字样,是未经许可入网经营食品,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整改,并予以立案处理。
根据《
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湖北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决定给予其行政处罚4000元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