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海洋报报发起并邀请海洋领域专家共同评选的2016年十大海洋新闻正式揭晓。我们期望借此和读者朋友、海洋工作者一起,梳理刚刚过去的一年,共同回顾这些令人难忘的重要时刻。
1. 我国南沙永暑礁新建机场试飞成功
1月6日,我国政府征用的两架民航客机先后从海口美兰机场起飞,经过近2小时飞行,平稳降落在南沙永暑礁新建机场,并于当日下午返回海口。永暑礁新建机场位于我国南沙永暑礁上,是我国目前最南端的一座机场。此次试飞成功证明该机场具备保障民航大型客机安全运行的能力,可为岛礁物资运输、人员往来、医疗救护等提供便捷的交通方式,同时将为南海地区的跨洋飞行提供新的备降机场和更为经济灵活的航线选择。
2. “雪鹰601”成功飞越南极冰盖最高点
当地时间1月9日17时54分,我国首架极地固定翼飞机“雪鹰601”成功飞越位于南极冰盖最高区域的中国南极昆仑站,不落地直接返回中山站。此次飞机持续飞行时间9小时4分钟,持续航程2623公里,全面验证了其动力系统、控制系统、续航能力和适应南极高原环境复杂条件的技术性能。“雪鹰601”首飞南极取得全面试飞成功,为我国南极事业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发展引擎,标志着我国南极考察开始迈入“航空时代”。
3. 我国自主研发的“潜龙二号”成功首潜,取得重大突破
当地时间1月10日18时14分,“潜龙二号”稳稳地被吊至“向阳红10”船后甲板的支架上,我国自主研发的4500米级深海资源自主勘察系统圆满完成其大洋“首秀”。“潜龙二号”第一次在西南印度洋断桥热液区的下潜,获得了该区域近底微地形地貌和海底环境参数,实现了我国自主研发的深海勘察系统首次在洋中脊海底勘探。1月29日,海试现场验收专家组公布了对“潜龙二号”验收试验的考评结果:一致同意通过现场验收。这标志着我国在使用深海勘察系统进行海底硫化物调查领域进入国际先进行列。
4. 全国海洋工作会议描绘“十三五”海洋发展新思路
1月22日~23日,全国海洋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海洋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宏在工作报告中指出,“十三五”时期,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大力加强党的建设,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服从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中准确定位、主动作为。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推动海洋事业发展形成新动力、新格局、新途径、新空间和新成效。夯实经济富海、依法治海、生态管海、维权护海和能力强海五大体系,实施“蓝色海湾、南红北柳、生态岛礁、智慧海洋、雪龙探极、蛟龙探海”六项重点工程,奋力开创海洋强国建设新局面。
5. 习近平签署主席令公布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月26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2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是第一部规范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域从事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活动的法律。它的出台是我国法治海洋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积极履行国际义务的重要体现,对我国海洋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人类和平利用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6. “十三五”规划纲要专章部署海洋发展
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首次以“拓展蓝色经济空间”之名单列一章,对海洋发展进行部署,提出要坚持陆海统筹,发展海洋经济,科学开发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从顶层设计上为今后我国海洋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7. 中方表示坚决不接受不承认所谓南海仲裁裁决
7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应菲律宾共和国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所作裁决的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声明》,应菲律宾单方面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7月12日作出的裁决是无效的,没有拘束力,中国不接受、不承认。当天,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会见来华出席第十八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的欧洲理事会主席图斯克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时强调,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在任何情况下不受所谓菲律宾南海仲裁案裁决的影响。
8. 我国深潜科考进入万米时代
6月22日~8月12日,中国科学院“探索一号”船在马里亚纳海沟挑战者深渊开展了我国首次综合性万米深渊科考。在此次科考中,我国自主研制的“海斗”号无人潜水器最大潜深达10767米,创造了我国无人潜水器的最大下潜及作业深度纪录,使我国成为继日、美两国之后,第三个拥有研制万米级无人潜水器能力的国家,标志着我国深海科考进入万米时代。
9.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修改的海洋环保法
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决定。此次修改的《海洋环境保护法》,落实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新要求,与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相衔接,加大了违法处罚力度,体现了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
10.新极地科考破冰船开建
11月30日,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与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正式签署极地科学考察破冰船建造合同。这标志着我国自行建造的首艘极地科学考察破冰船进入实质性建造阶段。12月20日,新极地考察破冰船正式开建。该船设计排水量13000吨级,计划建造时长28个月,是一艘能够在极区大洋安全航行、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的极地科学考察破冰船。新船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将与“雪龙”船一起,初步形成我国的极地科学考察船队,编队赴南北极进行科学考察和后勤补给。新船将发挥其独具特色的综合极区海洋调查能力,提升我国极地考察现场保障和支撑能力,极大促进我国极地事业发展。 (按时间顺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