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2016年,宜昌蝉联“中国十佳食品安全城市”,这已是我市连续三年蝉联了此项殊荣;宜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经验在全国得到推广。国务院食安办高度肯定宜昌落实食品安全“四有两责”工作;全面推进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引领的食品安全城市群。全市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催生了一批食品加工示范园区、餐饮示范街、放心早餐店等食品品牌;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秋风行动”硕果累累。查办食品类案件2519件,涉案货值593.41万元,罚没款总计778.26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8件,移送司法机关涉刑案件49件,刑拘23人,追究刑事责任15人。
2016年12月30日,记者从宜昌市食安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在全省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调查中,宜昌市食品安全现状获得公众较高评价,以81.53%的满意度名列全省第一。这已是宜昌连续三年在湖北省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中名列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