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12月28日讯 27日,记者从省食药监局获悉,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监管部门以母婴店等为重点场所,对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虚假标注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欺诈行为。
据介绍,本次检查分为企业自查和监督检查两部分。按照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要对照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本企业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开展自查。在功能声称方面,企业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对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不应在产品配方中含有的物质,不得以“零添加”、“不含有”等字样强调。
据悉,监管部门将以从事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业务的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以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商场超市、批发市场、母婴店等为重点检查场所,对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虚假标注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欺诈行为,以及销售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利用食品标签标识分装、伪造冒用他人品牌生产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