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工作安排,经授权,现将国家总局委托我省在10月组织抽检(国抽)的1282批次食品中,涉及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7大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的7大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覆盖8个生产省份的264家企业,共计518批次,抽检项目包括铅、镉、总砷等重金属,柠檬黄、日落黄、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酸价、过氧化值、蛋白质等品质指标,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微生物指标等109个指标。检出合格食品514批次,合格率为99.23%,检出不合格食品4批次,不合格率为0.77%。
其中:
薯类和膨化食品6批次、水果制品6批次、速冻食品19批次、糖果制品19批次、调味品73批次、饮料85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水产制品310批次,合格306批次,不合格4批次。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食品,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各市食药监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涉及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
特此公告。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