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排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根据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开展2016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通知》安排,近日,在我市部分餐饮企业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糖、饮料、茶叶、罐头、糕点、焙烤咖啡、餐饮食品、豆制品、蜂产品等食品,共计404批次,其中合格403批次,不合格1批次。
特此通告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