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 尹训银)12月21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酒类等食品进行的抽检结果,85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11批次酒类食品因违规添加甜味剂被判定为不合格。
据介绍,山东省食药监局近期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食品添加剂、其他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检7350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7265批次,不合格产品85批次,合格率为98.8%。
记者注意到,不合格样品中包括11批次酒类食品,不合格原因均为违规添加了纽甜、甜蜜素等甜味剂。
不合格酒类食品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标称莱阳市常乐酿酒厂生产的1批次烟台特酿酒(38度)中甜蜜素项目复检不合格;
标称烟台市中圆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烟台特酿白酒(52度)中纽甜项目不合格。
标称山东龙口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金龍口白酒中甜蜜素项目复检不合格。
标称山东董店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老酒壶浓香型白酒、1批次红花瓷十五年珍藏酒,均为纽甜项目不合格。
标称龙口山海饮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山海苹果露酒中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项目不合格。
标称山东沂蒙老区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高粱酒、1批次沂蒙老乡酒、1批次贵人道酒,均为纽甜项目不合格。
标称山东东方杨春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東方楊春酒(蘭韵)中纽甜项目不合格。
标称青岛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兰底烧酒中糖精钠(以糖精计)、纽甜项目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