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省范围内经营的714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6批次,调味品39批次,肉制品8批次,乳制品16批次,方便食品67批次,罐头22批次,速冻食品7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5批次,蔬菜制品30批次,蛋制品8批次,水产制品7批次,糕点25批次,特殊膳食食品30批次,餐饮食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181批次,食品添加剂1批次,全部合格;饮料10批次,不合格3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37批次,不合格2批次;酒类32批次,不合格3批次;水果制品52批次,2批次不合格;淀粉及淀粉制品9批次,1批次不合格。
一、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查处,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二、危害分析
1、二氧化硫: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和防腐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可能二氧化硫的残留。除GB2760规定使用的范围和限量外,均无超范围和超量使用该食品添加剂。不合规定使用二氧化硫也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经口摄入二氧化硫的主要毒性表现为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此外,也会影响钙吸收,造成机体钙丢失。二氧化硫易被湿润的粘膜表面吸收生成亚硫酸、硫酸。对眼及呼吸道粘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长期低浓度接触,可有头痛、头昏、乏力等全身症状以及慢性鼻炎、咽喉炎、支气管炎、嗅觉及味觉减退等。二氧化硫可被吸收进入血液,对全身产生毒副作用,它能破坏酶的活力,从而明显地影响碳水化合物及蛋白质的代谢,对肝脏有一定的损害。动物试验证明,二氧化硫慢性中毒后,机体的免疫受到明显抑制。
2、甜蜜素:甜蜜素是一种甜味剂。可能在葡萄酒、白酒、黄酒、酱油、食醋、冷冻饮品、即食非发酵豆制品、糕点、饮料、酱腌菜、辣椒制品、水产品加工品、蜂蜜、炒货、罐头和蜜饯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调味阶段超范围、超量使用。长期食用超范围、超量使用甜蜜素的产品会危害人体肝脏及神经系统,不利于身体健康。
3、大肠菌群:多年来,国内外都以大肠菌群作为食品污染的常用指示菌之一,并评价和判断食品被粪便污染的程度和有无肠道致病菌污染的可能。大肠菌群数的高低,表明了食品中粪便污染的程度。粪便内除一般正常细菌外,可能还会存在一些肠道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等),因而食品中有粪便污染,可能性潜伏着食物中毒和流行病的威胁,能引起腹泻、肠胃感染。大肠菌群是指一群需氧及兼性厌氧、在37℃能分解乳糖产酸产气的革兰氏阴性无芽胞杆菌。一般认为该菌群细菌可包括大肠埃希氏菌、柠檬酸杆菌、产气克雷白氏菌和阴沟肠杆菌等。
三、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