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威海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我市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动植物油、肉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糖果、罐头、糕点、茶叶、调味品、炒货、饮料、蜂产品、乳制品、豆制品、速冻食品、其他食品等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取样品329批次,其中合格产品322批次,不合格产品7批次。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标称企业、产品名称和不合格指标为:
1、威海海纳百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抽取的蓝莓叶黄素咀嚼片,检出糖精钠不符合标准。
2、荣成市清源桶装水有限公司抽取的桶装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标准。
3、荣成市朝阳山饮品有限公司抽取的朝阳山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标准。
4、威海市布谷山泉水厂抽取的桶装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标准。
5、威海市文登区恒源矿泉水有限公司抽取的圣经山天然矿泉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标准。
6、荣成市国香斋食品厂抽取的宋家猪蹄,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不符合标准。
7、威海市圣经山食品有限公司抽取的台湾风味烤肠,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
二、对本公告所列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相关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立案,并进行调查处置。
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食品存在安全问题,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