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我局现对2016年食品监督合格产品信息(第十二期)进行公示。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次抽检1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3批次饮料、11批次调味品、13批次酒类、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1批次蜂产品、1批次冷冻饮品、5批次罐头、18批次餐饮食品、16批次青海餐饮食品、3批次方便食品、18批次水果制品、18批次糕点、3批次糖果制品、10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45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豆制品、2批次速冻食品,经检验检出215批次合格产品,5批次不合格产品。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票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和配料表、食品添加剂、QS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