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加大食品监督抽检和信息公布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对抽检不合格食品,食品药品监部门已依法采取处置措施。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6年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工作部署,我局抽检煎炸油、生湿面制品、发酵面制品、发酵面制品(铝专项)、熟肉制品、其它肉制品、腌腊肉制品、火锅调味料、节令食品元宵9种食品及餐饮具1种食品相关产品共281批次,10批次检测不合格,其中:9批次发酵面制品(铝专项)铝指标检测不合格,1批次发酵面制品柠檬黄指标检测不合格,总体合格率为96.4%。特别提示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