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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药监局:12批次食品不合格 多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2016-12-08 中国食品网 522 0
核心提示:12月7日,甘肃省食药监局公布12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调味品1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水果制品7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据公告
12月7日,甘肃省食药监局 公布12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调味品 1批次、蔬菜 制品2批次、水果制品 7批次、淀粉 及淀粉制品2批次。据公告显示,9批次涉及二氧化硫 及其残留量超标。
嘉峪关市西部天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敦煌分公司销售的永盛源银耳花、野森林黄花菜二氧化硫超标;

敦煌市果果小屋特产超市销售的散装桃条、散装杏干、散装雪梨片,孔照梅销售的散装桃条,敦煌市晓慧特产批发部销售的2批次桃条、1批次雪梨片均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嘉峪关市西部天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敦煌分公司销售的祥雲手工粉条(九叶)、祥雲手工粉条(细)铝的残留量超标;

嘉峪关市西部天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敦煌分公司销售的龙泉姜汁王中王(调味品) 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和防腐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可能二氧化硫的残留,不合规定使用二氧化硫也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动物试验证明,二氧化硫慢性中毒后,机体的免疫受到明显抑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干制的食用菌和藻类中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为0.05g/kg,蜜饯凉果类为0.35 g/kg。
铝的残留量:一般在面粉制品、米粉制品、淀粉制品、糕点和膨化食品的生产加工环节中作为品质改良剂和膨化剂使用,会出现超范围或超量使用的情况。明矾的化学成份为硫酸铝钾,含有铝离子,所以过量摄入会影响人体对铁、钙等成份的吸收,导致骨质疏松、贫血,甚至影响神经细胞的发育,铝可干扰细胞的正常代谢,导致功能紊乱,可诱发老年性痴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年 第1号)》规定,粉丝 、粉条中硫酸铝钾、硫酸铝铵等膨松剂需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铝的残留量≤200mg/kg(干样品,以Al计)。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查处,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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