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中国食品发展大会”上,对于目前食品行业存在的谣言,申敬旺将其归纳为四大类:旧闻翻炒型,将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旧闻采用掐头去尾的方式进行再加工,并在标题中进行诸如“XX物质致癌”、“再忙也要转发”之类进行突出改动,博取公众眼球;利益冲突型,多见于企业之间的商业竞争,特点是有组织性性的进行编造和传播,破坏性很大;情感宣泄型,此类谣言多为网民在互联网上表达不满,当不满的情绪与其他网民情感形成共鸣,往往会造成较大规模谣言的传播;玩笑型,在互联网时代,一些针对食品行业企业的娱乐、恶搞也会滋生谣言。
对此,申敬旺表示,《
食品安全法》中相关条款已经明确了,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属违法行为。他表示,食药监总局每周都会发布食品安全抽检的信息,并针对一些恶性谣言事件进行及时辟谣,组织专家对食品安全舆论、热点问题进行解读,有效地遏制虚假信息的传播。
针对治理食品谣言,中央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副局长孙爱萍提出3点建议:食品服务网站、电商平台,要履行诚信办网的责任,坚决抵制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食品领域社会组织,要进一步促进行业自律;要动员广大网民参与网络诚信建设,鼓励网民监督举报食品领域网络谣言。
申敬旺认为,网络谣言的根治需要多渠道行政合力,才能推动形成社会各方良性互动。对于屡次散布谣言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进行严惩,共同努力防范和治理网络谣言,传递食品安全的正能量,为保证食品安全促进产业发展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