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根据国家食药总局《201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部署,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共抽检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糕点、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农产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和饮料等11大类食品,共90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其中饼干1批次样品;炒货及坚果食品4批次样品;豆制品5批次样品;糕点19批次样品;肉制品6批次样品;食品添加剂1批次样品;食用农产品27批次样品;蔬菜制品7批次样品;水果制品1批次样品;调味品3批次样品;饮料16批次样品,其中1批次不合格。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被抽样单位、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1. 天津市蓟御饮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饮用天然矿泉水检出硝酸盐、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国家标准。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辖区蓟州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市市场监管委要求上述区县局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