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安徽芜湖: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 饭店老板“摊上大事”

   2016-12-01 大江晚报4890
核心提示:  为烹饪美食、拉拢顾客,鲁某某在制作的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结果他摊上大事了。记者昨日从芜湖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鲁某某因犯
  为烹饪“美食”、拉拢顾客,鲁某某在制作的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结果他“摊上大事”了。记者昨日从芜湖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鲁某某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依法判刑,且被适用“禁止令”。
 
  鲁某某在芜湖县湾沚镇环城南路铁路小区1号门面房内经营“老鲁鸭子饭”,生产并销售红烧鸭等食品。2016年6月24日,鲁某某为了使其制作的红烧鸭味道更好,在制作红烧鸭的过程中添加了含有罂粟壳的香料包,并将制作好的红烧鸭对外销售。
 
  当日,芜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依法对鲁某某所经营的“老鲁鸭子饭”店进行日常抽样监督检验,现场使用无菌袋购买两份红烧鸭并粘贴封条,由工作人员及鲁某某予以签字确认。后经某专业检测机构检测,6月24日从鲁某某处所抽样的红烧鸭内含有罂粟碱、那可丁成分。鲁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鲁某某为牟私利,生产、销售有毒有害成分的食品,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鉴于鲁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庭审过程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又系初犯且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情节较轻,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另禁止鲁某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