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临高县食药监局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一直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在今年1月23日开展的全省米粉面条专项整治行动中,临高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郑某某的伊面作坊进行监督检查,并当场对郑某某生产伊面成品进行抽检,同时扣押现场发现的郑某某自称的“硼砂”物质。
经检验查明,郑某某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硼砂生产伊面,涉嫌犯罪。临高县食药监局将该案依法移交临高县公安局调查取证后,由临高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当天的庭审中,被告人郑某某对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感到非常后悔,由于是自首及积极配合案件调查,恳请法院从轻量刑。经合议庭评议后,决定择期宣判。
庭审当天,临高食药监县局组织30余名米粉面条作坊负责人到场听庭外,并在法院周围设立了宣传展板,扩大警示效果。
记者了解到,该案件是我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新《
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临高县第一起开庭审理的食品药品安全刑事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