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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开展水产品专项检查 重点:违禁药物残留

2016-11-30 齐鲁晚报 281 0
核心提示:25日,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即日起到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经营环节重点水产品专项检查行动。行动中,将对
25日,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下发通知,即日起到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经营环节重点水产品 专项检查 行动。
行动中,将对全市范围内经营鲜活水产品的集中交易市场(含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集贸市场)、销售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抽样检验。其中,要把水产品批发市场作为重中之重。
行动中,将对检查水产品准入、信息公示、抽样检验等情况是否落实,销售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建立并落实水产品进货查验记录等进行检查。
而检查的重点,则是水产品质量安全及其在经营环节违规使用违禁药物情况。主要针对近年来抽检监测问题相对突出的大菱鲆(多宝鱼)、乌鳢(黑鱼)、鳜鱼和明虾等4种鲜活水产品及其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的养殖用水进行抽样,对其中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药物残留情况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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