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小型食品生产经营业态比较集中。督察组将重点检查农村集市和庙会等农民群众临时性消费场所监管情况;校园及其周边和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以及农村地区食品流动摊贩或向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供货的游商监管情况。
此外,督察组还将明确农村食品安全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针对假冒和仿冒知名品牌、制售“五无”食品违法行为查处情况。针对农村违法“黑工厂”“黑窝点”和生产制售假劣食品的“黑作坊”情况,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件,相关部门移交公安机关以及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