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举报,我们在贺兰县习岗镇和平村十社一农户出租库房内查获了大量的‘西鳳御宴酒’。”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初步调查,该库房为一陕北籍黑姓男子租用。黑某在贺兰县利民街开设有一家商店,主要销售食品、糖烟酒、百货等,库房主要用于存放饮料、白酒等商品。据当事人黑某称,库房内的所谓“西鳳御宴酒”是银川一经销商负责送的货,并提供了盖有宝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报告专用章的50度“西鳳御宴酒”的《检验报告》复印件。随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系到陕西西凤酒集团打假办委托人,经现场鉴定,查获的所谓“西鳳御宴酒”是假酒,外包装张贴的防伪标签制作粗糙并缺少二维码,酒瓶包装盒颜色与正品颜色不一。
目前,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黑某存放的181件“西鳳御宴酒”予以查扣,并对事情立案做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