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主体资格。针对网络食品经营户经营方式特殊、监管难度大的特点,主动上门服务,指导有条件的规范食品经营场所、办理相关证照,对指导后仍然达不到办证要求的,坚决取缔。
强化市场巡查。在确立网络食品经营户的经营主体资格后,严格落实网络食品经营巡查制度,不定期对网络食品经营者的网络交易网站进行巡查,并对线下实际经营地点进行突击检查。重点巡查网络食品经营者是否有网络销售“三无食品”,其产品广告、标签是否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是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宣传。
强化知识培训。邀请上级专家对全县互联网企业、广告经营单位、通信公司和网络食品经营单位等企业负责人以及从事网络市场监管人员集中开展以《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
强化公开公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采购验收、索证索票不全,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产品宣传不规范等行为,执法人员要求其立即整改,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将严格依法予以查处,并将行政处罚信息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