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发现,也就这样过去了。”这样情况让陈老板有些气愤,商家这种缺斤少两的行为恐怕并不是只限于他这箱食盐。
奇葩:最少的只有190克
陈老板经营的饭店位于南岸区南山重庆邮电大学附近。昨天上午,重庆晨报记者来到他的饭店,现场查看了几袋不合规格的盐。
据现场称量,陈老板拿来的4袋晶心加碘食用盐分别为200克、190克、230克及210克。“原本是6袋缺斤少两的,有两袋已经交给经销商了。”他于10月中旬,从附近的副食品市场批发了这箱盐,箱子上标注着盐的规格为320克,一箱共有60袋。
由于之前一直从这里批发食盐,陈老板开始并没有对食盐的斤两问题产生疑问。但当他拆开一箱食盐,并拿出其中一袋时,这一下就发现了问题。“我是厨师,因为职业关系,对自己手里东西的重量很敏感。”陈老板称,当时拿盐的时候一下子就发现这袋盐的重量和之前的320克的盐不一样,而且明显少了很多。
随后,陈老板将这袋盐放在电子秤上称了一下,发现只有200克重。这样的情况让陈老板十分诧异,于是他马上将整箱60袋食盐拿出来,逐个过秤。最后发现,有6袋食盐明显重量不到320克。
经销商:是装袋中机器出现故障导致
根据陈老板的说法,记者来到副食市场,而该食盐的售卖人员称,盐都是统一由重庆盐务局下辖的食盐销售公司进行统一售卖。
随后,记者联系重庆市盐务局下属的食盐销售公司。该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陈老板已经向他们说过这件事情,而该公司也派出工作人员到陈老板的店中取样进行调查。
“已经跟厂家进行沟通了,确认这几代盐的确存在问题。”该工作人员称,发生这样的事情,是由于食盐在加工装袋的过程中,装袋的机床出现磨损故障,导致发生食盐斤两不足的问题。
该工作人员表示,这件事情发生后,厂家立即进行了检查,并保证这只是个别现象,而且仅仅是个别袋盐的重量不足,一箱盐的总重量并没有影响。将在近期重新赔偿一箱盐给陈老板。
但对于经销商的说法,陈老板并不认同,“这个一箱盐的重量我也称过,根本就不够。”由于有些食盐已经使用、无法查证,但他表示,当时曾经称过整箱盐的重量,并不够秤。
新消法对缺斤少两问题 加大了打击力度
重庆华之岳律师事务所的田律师指出,新消法实施后,其中三条规定与“缺斤少两”直接挂钩。
首先,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也就是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其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即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最后,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田律师指出,从“退一赔一”到“退一赔三”,新消法相关规定加大了对“缺斤少两”这样的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增加违法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对违法经营者起到了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