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布68批次食品生产环节食品监督抽检(国抽部分)结果,涉及乳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调味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6大类,合格67批次,不合格1批次。
其中:
1、乳制品5批次,检测项目为水分、脂肪、酸度、非脂乳固体、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铅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2、调味品1批次,检测项目为氨基酸态氮、铵盐、总砷、铅、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等,不合格1批次。
3、速冻食品2批次,检测项目为铅、过氧化值(限以动物性食品或坚果类为主要原料馅料的产品)、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合成着色剂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4、茶叶及相关制品5批次,检测项目为铅、合成着色剂(苋菜红、柠檬黄、亮蓝、胭脂红、日落黄)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5、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7批次,检测项目为酸值/酸价(KOH)、过氧化值、总砷、铅、溶剂残留量、苯并(α)芘、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 、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没食子酸丙酯(PG)、黄曲霉毒素B1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6、粮食加工品28批次,检测项目为铅、镉、总汞、无机砷、铬、黄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针对发现的问题,我局已通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并对相关企业立案查处。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有关检测项目说明:
苯甲酸是一种防腐剂,有防止腐败变质、延长食品保质期的效果。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在食品中不得超限量、超范围使用。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