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盐县县委宣传部10月24日通报,截至目前,当地已破获涉野生鸟类刑事案件3起,抓获涉案人员5名,其中3人被刑事拘留,查扣野生鸟类227只。
25日下午,已取保候审的捕鸟人姚某某告诉澎湃新闻,他平日在镇里的工厂上班,因为听信别人说“野鸟大补”,十月初,他在秦山山顶设了两处共七张鸟网。每天早上6点,他上山“摘”撞在网上的鸟,7点到厂里上班。每天都有五六只鸟陷在网中,主要是麻雀、黄鹑(泛指当地除麻雀外的小型鸟类)、花鸡(虎斑地鸫)。
姚某某说,他吃了两次鸟,觉得不好吃,就再没吃过,而把捕获的鸟卖给了小贩周某某。
目前被刑拘在海盐县看守所的周某某告诉澎湃新闻,他定期向餐馆供应泥鳅、小龙虾等水产,后来有当地南北湖景区附近的饭店老板说,顾客要吃麻雀、花鸡等,让他送一些过来。
周某某找到当地的多名的捕鸟人,开始收购鸟。他贩卖的麻雀、花鸡等鸟类合计已超过一百只。
周某某表示,“如果没人吃鸟,没有这种需求,我不会贩鸟”。
姚某某表示,自己每个月工资五六千元钱,捕鸟卖鸟一共才获利数百元。此前,自己从未违法犯罪过,却因为捕鸟,一辈子都有了污点。他很后悔,他愿意在工作之余上山拆网,将功补过。
据海盐县县委宣传部通报,10月18日、19日,海盐县委、县政府领导召集相关部门和镇(街道)负责人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打击涉野生鸟类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机关干部、村党员干部、公安干警等对全县27个山岭进行分片包干,反复巡查,清除非法布设的捕鸟网具;海盐县市场监管部门突击检查农贸市场等交易场所。
通报显示,10月19日至23日,海盐县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97人次,清除鸟网185张,并通过农民信箱发送保护野生鸟类提醒和警示短信,在山林主要出入口悬挂标语,设置宣传警示牌,张贴《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猎捕经营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80余张,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倡议书》500余份,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加强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