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工作安排,经授权,现将国家总局委托我省在2016年7月至8月组织抽检(国抽)的2907批次食品中,涉及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大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的7大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覆盖7个生产省份的487家企业,共计916批次,抽检项目包括铅、镉、总砷等重金属,柠檬黄、日落黄、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酸价、过氧化值、水分等品质指标,恩诺沙星、达氟沙星、沙拉沙星等兽药残留和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微生物指标等283个指标。检出合格食品900批次,合格率为98.25%,检出不合格食品16批次,不合格率为1.75%。
其中:
粮食加工品380批次、乳制品30批次、食糖25批次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0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肉制品212批次,合格208批次,不合格4批次;
食用农产品96批次,合格89批次,不合格7批次;
蔬菜制品113批次,合格108批次,不合格5批次。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食品,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各市食药监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涉及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
特此公告。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