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化妆品监管工作,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保障公众消费安全,按照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和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要求,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魏都分局察院所近日对辖区的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以经营企业重点,着重检查以下五个方面:
1、产品来源是否合法。一是检查经营或使用的化妆品是否标注生产企业许可证号;二是检查进口化妆品、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国家批件,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按规定实行网上备案,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备案文号;三是检查是否存在盗用、冒用批准文号的产品。
2、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一是检查产品名称是否符合化妆品标签标识相关规定;二是化妆品标签标识项目是否齐全,进口化妆品是否有中文标示;三是化妆品标签内容与批号或备案内容是否一致;四是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名称、功能等项目是否涉及特殊用途化妆品类别;五是化妆品外包装是否有企业的质量合格标记。
3、是否存在自行生产配制化妆品行为。一是检查经营企业,特别是美容美发场所有无自制产品;二是检查现场有无可疑化工原料,有无禁限物质;三是现场是否有配制分装设备等。
4、台账管理是否规范。一是检查有无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二是检查是否索取供货企业的相关合法性证件材料以及产品相关批件或备案凭证、检验报告;三是检查是否建立化妆品进货验收台账,记录是否完整。
5、产品制度是否符合要求。一是检查是否使用超过保质期限的产品;二是检查是否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经营的产品;三是检查是否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产品。
此次检查我所共出动8车次出动26人次,检查门店32户签订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32份,发放化妆品安全监管告知书32份。针对检查存在问题的单位,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下达了文书限期整改。( 通信员 陈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