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1年10月25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通过了关于向消费者提供食品信息的法规(EU) No 1169/2011。该法规规定:食品信息特别是食品标签管理一般原则、要求和责任。为了告知消费者食品中存在工程纳米材料,法规(EU) No 1169/2011要求所有工程纳米材料成分必须在成分清单中明确说明,且在单词“纳米”之后以括号的形式标注具体的成分名称。该规例经欧洲委员会修订后,把纳米物料定义为“任何故意制造兼含有粒子的物料,粒子在游离状态,或者形成聚合体或凝聚物,50%或以上粒子的一个或多个三维尺寸介乎1纳米至100纳米之间”。
1169/2011号法规于2014年12月13日生效,但是其中第9(1)条第(l)点关于“营养声明”的强制性要求将于2016年12月13日实施。根据该法规,食品生产商须确保拟向消费者供应的食品,其标签印有营养资料一览表。法规的要点之一,是强制规定预先包装食品须附有营养资料,包括每100克或每100毫升的能量值以及脂肪、饱和物质、碳水化合物、蛋白质、糖及盐含量,在同一视线范围内列出,用意是让消费者能选择更有益健康的食品。
金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东阳办事处提醒相关输欧食品出口企业:要密切关注欧盟方面发布的食品标签内容的更新,在接受客户订单时应对该国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解,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此外,建议通过国际认证的权威实验室测试,了解不同产品营养成分,确保产品标示无误,以避免欧盟对其产品质量发出警讯、拒收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