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人员经调查发现,“检验依据”出现问题主要是由于输非、输伊产品品种杂,适用标准又各不相同,特别是根据不同的政府间协议,不同的目的国对检验依据遵循的顺序要求有所不同,企业极其容易混淆。再加上企业对“检验依据”问题和货物外包装不甚重视,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极易发生检验依据已替换或更新,而货物外包装未及时作出相应改变,导致产地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换证凭单上与口岸监装中发现的实际包装信息不匹配,以致不能出运的情况。
为让企业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上海局虹口办事处提醒口岸有关部门:提升企业宣传和咨询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报检要求,尤其是加强对企业提交的合同中关于检验依据的条款审查核对,避免由于单证提交不规范影响通关。同时,也建议相关出口企业:进一步强化对装运前检验工作规范的学习了解,强化与检验检疫部门的交流沟通,高度重视“检验依据”和货物外包装等问题,如果在出口过程中对“检验依据”等相关问题有疑问,及时与检验检疫部门联系,明确产品适用标准;此外,强化对企业相关人员的培训,加强业务政策和理论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