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规定,要求所有公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此前,已有浙江、黑龙江、吉林等多个省份相继出台了公务接待“禁酒令”。
公务接待不是私人饭局,任由“酒精”作陪,一切都将变味走样。出台“禁酒令”,一来有利于保护公务人员的身心健康;二来有利于遏制“舌尖上的腐败”;三来也是对所谓“酒桌文化”沉疴的抵御,彰显了反对奢靡之风的严肃态度。
“禁酒令”值得点赞,但关键还要看落实。公务人员要自觉摒弃“无酒不成席”“少喝一点无所谓”等错误观念和侥幸心理,有关部门要让拉起的红线真正“通上电”。而要应对“矿泉水瓶装茅台”等等“变通”招数,则不妨多鼓励群众参与监督。(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