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组成员先后来到了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哈尔滨市继红小学等学校,对这些地方的食堂或校外配餐企业,以及学校周边餐饮、食杂店等相关食品企业进行了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经营资质、经营条件、食品标签等外观质量状况、食品原辅料索证索票及购销台账等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经营过程等,检查人员对企业是否具有经营许可资质、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是否在醒目位置公示量化等级标识以及环境卫生、原料控制、加工制作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细致地检查。
据省食药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治理工作将严厉打击校园周边的流动经营、加工制作食品的行为以及售卖和使用来源不明、“三无”(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中文标识、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常温存放冷藏冷冻食品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使用重金属、塑化剂超标以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食品原料的,将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同时,通过该项治理工作,巩固全省食品安全“四打击四规范”、“保护舌尖上的安全”、“学校、旅游景区餐饮安全综合治理”、“食安龙江百日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净化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环境。此外,检查人员全程对餐饮企业普及宣传认真学习新《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性。
据了解,此次联合检查,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综治办、教育厅、公安厅、住建厅、食药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7个联合检查组,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对各市地及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辖区内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等单位为重点,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形式,督促食品安全管理者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高能力素质;教育食品经营、餐饮服务人员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鼓励广大学生、教职工、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投诉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