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在包子里添加泡打粉,被食药监部门要求整改后,为维持客源,咸阳一包子店老板汤某仍继续违法使用泡打粉,蒸出“铝包子”向市民出售。近日,汤某被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5年8月27日,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抽查中发现,沈家小区的“汤记包子铺”老板汤某在其售卖的茄子包子和韭菜鸡蛋包子中违法添加添加剂。经鉴定,检验结果不合格。当时,食药监局工作人员便明确要求汤某立即整改。但2016年3月23日,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管理局再次从该店抽取样品进行检测。经检验,包子铝含量依然严重超标。随后,公安部门将汤某刑拘。2016年6月20日,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对汤某提起公诉。
近日,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汤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经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故判决,判处汤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