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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房月饼安全吗?专家称互联网食品、小规模生产经营监管难

2016-09-19 法制网 439 0
核心提示:随着中秋佳节日渐临近,一年一度的月饼大战也如期而至。在今年的月饼大战中,有一类月饼格外惹眼,它们名气不响却需要提前预订,
随着中秋佳节日渐临近,一年一度的“月饼大战”也如期而至。在今年的“月饼大战”中,有一类月饼格外惹眼,它们名气不响却需要提前预订,明明是“三无”产品,却打着“纯手工无添加”“个性设计私人定制”的旗号,靠着人们对“熟人不会有问题”的认知,包装华丽、高价销售——这就是微信朋友圈中的“私房手工月饼”。
记者注意到,这些在朋友圈售卖的“私房手工月饼”,均宣称“纯手工、无添加”。比如,产自“上海某妈手工烘焙”的自制广式月饼,宣称“拒绝添加剂、防腐剂”;产自“天津某烘培坊”的自制低油无糖广式五仁无添加月饼,宣称“纯手工制作,100%无添加”。
但是,这样的“私房月饼”却带来了糟心事。北京市民郑女士在微信朋友圈购买了一盒月饼。到货后,郑女士尝了一下,发现五仁馅儿的月饼有些发霉的味道,联系卖家想要退货时,却发现已经被卖家拉黑。
“私家店主宣传自己手工制作的月饼没有添加任何食品添加剂,是为了吸引消费者购买。如果店主在加工过程添加了食品添加剂,而且因为个人加工条件受限,添加的量随意,反而有了安全隐患。”在北京丰台区马家堡地区经营蛋糕店的胡枫对记者坦言,她是烘焙爱好者,今年也跟风制售私房月饼。刚开始,她做月饼是给家人吃,因此在原料上非常注意,一直使用白糖。然而,据她了解,一些制售者为了降低成本,大量采购甜蜜素代替白糖。
据业内人士透露,一些所谓的私房月饼其实并非“自制”。由于消费者比较信赖私房“无添加”,一些厂家大量生产后批量发给下家,下家再打着“私房”的旗号在微信或微店对外售卖
今年中秋节是国家发布月饼新标准后的首个中秋节。去年5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新版GB/T19855-2015《月饼》标准,自去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按相关标准规定,月饼包装上应明示生产企业全称和详细地址、产品执行标准号、卫生许可证号、配料表和净含量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然而,记者发现,一些微商和网店售卖的自制月饼几乎都没有贴标识。
近期,河北省消协发布提示称,有些私人制作月饼的技术水平并不一定比得上正规企业,且没有生产监管,很难保证产品质量。这些“私房”月饼最大的问题就是包装上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证号及食品标签,属于典型的“五无”问题食品。
对此,一些月饼微商表示,没有贴标识是因卖不到量。如果做大的话,要办卫生许可证等,但毕竟没把这个当作生意来做,只是做着玩。
家庭厨房自制食品监管宜疏不宜堵
对话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孙娟娟
中国雷竞技ap官网入口 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 朱毅
记者: 我们发现,手工月饼都将“无添加、货真价实”作为月饼的最大卖点。然而,河北省消协的提示信息显示,这些月饼最大的问题就是包装上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以及食品标签,属于典型的“五无”问题食品。
孙娟娟: 就朋友圈的“五无”自制手工月饼而言,其本质是家庭厨房在互联网助推下的新兴餐饮模式 。因为月饼消费的时节性,继而又将家庭厨房外卖的安全监管推至风口浪尖。综合来说,其可能导致的安全隐患主要是其制作过程的不透明和监管缺失所致。由于生产的隐蔽性,消费者无法获知原材料的来源、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生产人员的健康状况、包装材料的安全性是否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而且,食用时的信息缺失也可能架空营养标识在消费者知情选择时实现均衡饮食、防止营养过剩的参考意义。
不过,在缺失监管的情况下,无论是食品安全还是知情选择,都无法得到保障。例如,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线上交易会使得消费交易缺乏必要的票据证明而不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另外,受害消费者自己可能也不清楚涉案厨房的所在地而无法进行有效的举报、投诉,而且,由于缺失许可环节的信息采集,监管部门无法及时追溯问题源头。
记者: 现在消费者存在一种理念,认为企业生产的产品会添加防腐剂,都是不可信的,而家庭厨房制作的私家月饼都是好的。
孙娟娟: 比对家庭厨房的自制食品和食品企业的工业生产,前者受欢迎表明了价格对于消费者而言不再是唯一的选择参考。在互联网消费模式中,个性化、差异化、便捷度乃至“家”的概念、传统手工都能成为吸引消费者的卖点。对此,食品企业的工业化生产也需要与时俱进创新产品,而不是一味地打价格战。
对企业生产信心的缺失,正是目前在食品安全领域内倡导和推进信用管理体系的初衷,即通过失信行为的公开和惩戒以及守信行为的奖励来重塑食品企业的自律以及公众对于食品企业的信任。
记者: “个人加工”食品在微信朋友圈火爆几年了,如何管理朋友圈里的私人加工?
朱毅: 个人加工私房糕点等还是灰色地带,堵不如疏,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家庭自制食品的标准,备案管理。
孙娟娟: 对于包括月饼在内的家庭厨房自制食品的监管,面临着互联网食品销售和小规模生产经营两个监管难点。
对于前者, 尽管根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都负有食品安全义务,但是,利用朋友圈等社交平台而不是交易平台发布信息,并在线下交易的家庭自制食品依旧是监管的盲点。因此,此类餐饮模式的监管重点还在线下的源头治理。在这方面,虽然目前法律对其没有明确的定义,但是食品安全法给这一新兴餐饮模式留下了规制空间。
目前,针对小规模的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办法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其中,在列举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的基础上,“等”字的增加使得一些新兴小型业态也将被纳入许可的范围。上述的灵活性规定可用于家庭厨房宜疏不宜堵的监管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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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承中华饮食文化 发展中国食品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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