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调味品、餐饮食品38批次样品。合格样品36批次,不合格2批次。其中,调味品合格24批次,不合格2批次,占比7.69%;餐饮食品12批次,全部合格。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
调味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赤峰松鹤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松鹤酿造老醋菌落总数不合格;通辽市同乡居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同乡居美味酱油氨基酸态氮不合格。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赤峰市、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开展核查工作,并责令生产经营企业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上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认真进行调查检查,核查处置,相关情况另行公布。
三、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的样品检验合格的企业有13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