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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绵白糖竟掺葡萄糖 青岛两起食安案例被通报

2016-09-08 青岛早报 226 0
核心提示:早报讯 大桶水黑窝点无证生产,还抗拒执法人员检查,经营者潘某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无证非法加工白糖,被没收原料、成品,并罚款
早报讯 大桶水黑窝点无证生产,还抗拒执法人员检查,经营者潘某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无证非法加工白糖,被没收原料、成品,并罚款6万元。昨日,市食药局的“每周拍案”曝光两个典型危害食品安全的案例。市民若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可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经查实后可获得奖金。
大桶水黑窝点经营者抗法获刑
今年4月,有市民举报,崂山区北宅街道毕家村社区有一处无证生产桶装饮用水黑窝点,接到举报后,崂山区食药局立即指派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查处。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出生产大桶水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查期间该单位经营者潘某暴力抗法、妨碍公务,拒绝、阻挠、干涉执法人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市食药局工作人员介绍,崂山区食药局依据《 食品安全法》规定,将该案件移送至市公安局崂山分局依法审查。今年6月,崂山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潘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无证非法加工白糖被罚6万元
今年5月,李沧区食药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位于李沧区振华路的一家作坊,往白糖里掺入食用葡萄糖。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发现,两名工人正在把绵白糖和食用葡萄糖进行混合并分装,经核查,这家单位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属于违法行为。
市食药局工作人员介绍,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而从事食品生产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食药监管部门给予当事人以下处罚:1、没收原料葡萄糖14袋,原料绵白糖5袋,成品绵白糖22袋;2、罚款人民币6万元。
匿名举报也可获奖
市食药局工作人员说,根据我市出台的《青岛市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被举报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根据举报人举报的详细程度,举报人可获得实际执行罚没收入的10%-20%不等的奖励额度。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同级食安委批准,可不受此限制。此外,市民匿名举报并查处的案件,在结案后能够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的,给予奖励。市民可拨打电话12345举报。同时也可以关注“青岛食品药品监管”官方微信,在页面的最下面一行中找出“微服务”,轻轻点一下,就会出现“我要举报”一栏,点击“我要举报”就会自动进入举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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