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份,荔枝新闻曾经报道连云港市灌南县一家食品企业,将过期两年的龙虾仁等食品重新包装的事情。最近,灌云县的观众又向我们反映,当地也有一家虾仁冷冻企业,不标注产品的生产日期,存在伪造生产日期的嫌疑。为此,荔枝新闻记者再次介入了调查。
2015年12月初,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了位于灌南县县城的这家连云港巧妇食品厂,这是一家持有QS生产许可证的正规食品企业。进入生产车间执法人员发现,这里正在给大量的大包装龙虾仁解冻,再更换成小包装上市销售。但是,大包装的虾仁上都没有生产日期。同时在解冻的还有一种成品的小包装虾仁,这种虾仁同样也是没有生产日期,这种虾仁的名称为波士顿龙虾肉。进入冷库里检查执法人员还发现了一种龙虾钳肉,这种产品的生产日期竟然是2011年9月18日,有效期至2013年9月17日,也就是说,它已经过期了两年多。对此,企业负责人竟然还辩解称:“都这样,如果按照要求做,企业是没有办法生产的。”
目前,该案件的处理已经进入尾声。拟作出行政处罚:没收用回收食品重新加工的龙虾仁114箱,每箱重量为9千克,罚款人民币20万元;没收超过保质期两年的龙虾钳肉23箱,共计84公斤,罚款人民币5万元。
但是知情人告诉记者,在灌云还有一家食品企业叫杨集镇三星食品有限公司,也存在类似的情况。果然在这家企业的冷库里,记者发现很多产品都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尽管如此,企业负责人还一再强调,产品有生产日期。随即,记者向灌云县市场监管局进行了举报,执法人员来到现场后检查发现,这些产品中绝大多数都是没有生产日期的。
在企业的冷库里,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这里的产品主要以虾仁等水产品为主,其中的部分货由自己生产,也有的货是从外面批发来。这些货当中,有的没有标注生产日期,而有的仅在周转箱上标注了几月几号,并未标注年份。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企业如此标注产品生产日期,不排除为了在出厂时做假的可能,违反了
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必须要把这种念头扼杀在萌芽状态。下一步他们将对企业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话,将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
执法人员在企业检查时还发现,该企业在进货的时候,也没有索取相关凭证,没有建立完善的台账,必须进行整改。当天,执法人员将所有没有标注生产日期的产品,以及标注生产日期不规范的产品予以封存。执法人员进一步表示,这些产品要想出厂销售,必须在规范生产日期的同时,还需要在他们的监督下进行送检,待产品检测合格后,才能准予出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