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8月22日晚,珠海九洲口岸在入境旅客携带的行李中截获一箱活体美国大龙虾,共6只,重达8.2公斤。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水生动物产品属于禁止携带进境物。如需携带,应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许可,并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的检疫证书。
据了解,该旅客从美国回来,由于其携带水生动物产品入境时既未主动申报,也不能提供有效的检疫审批证明,工作人员向该旅客详细解释了水生动物及其产品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具体法律条文,并按有关规定对该批龙虾作截留销毁处理。
为防止动植物疫病及有害生物传入,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国旅行的广大旅客,外出旅游观光购买当地特产前,请先了解并自觉遵守有关检验检疫法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共同维护我国生态环境安全。